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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办公厅关于确定社会资本举办医院级别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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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各地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但是部分地区未及时确定新设置审批医院的级别。为加强管理,确保设置审批医院按照规定开展诊疗活动,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①卫生行政部门在设置审批社会资本举办的医院(含中外合资合作医院)时,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以及该医院的功能任务。
出处 《中国医药生物技术》 CSCD 2012年第3期177-177,共1页 Chinese Medicinal Biotechnolog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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