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郭美美"事件将人们的视线从一直备受关注的政府腐败吸引到慈善腐败,使慈善组织一度陷入信任危机。英国的慈善立法具有很强的代表性,特别是在监管方面,设立了专门的慈善委员会,采取分层登记方式,建立了财会公开制度以及完善的自律机制。这些对完善我国慈善组织的法律监管制度,提高慈善组织的公信力,防治慈善腐败问题的产生大有裨益。
出处
《长春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2年第5期25-26,48,共3页
Journal of Changchun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