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新疆5县列入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工程试点县市 被引量:1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近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林业局联合批复同意全国13市74县开展生态文明示范工程试点。新疆温泉县、裕民县、泽普县、博湖县、哈巴河县5县获批(不含兵团)。 从2012年起,中央财政将对试点市县安排一定的引导资金,支持开展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并根据考核结果逐步完善激励约束机制。有试点任务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分解国家生态建设工程等资金时要适当向试点市县倾斜,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建设任务,支持节能减排、循环经济发展等补助资金也要向试点市县适当倾斜。
作者 李娜
出处 《新疆林业》 2012年第2期8-8,共1页 Forestry of Xinjiang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