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改革开放30年,党和政府非常重视公民社会的建设和非营利组织的培育工作,比较完善的非营利组织的制度体系已经基本形成。但正如新制度主义学派的观点那样,我国非营利组织的制度体系存在非耦合性,主要表现在结构性非耦合和要素性非耦合两个方面,究其原因主要有文化环境的同一性、供给机制的特殊性以及非营利组织自身能力的欠缺性使然,本文认为要使我国非营利组织制度体系趋向耦合,则需要营造一种氛围,建构一种机制,夯实一种基础。
出处
《湖北行政学院学报》
2012年第3期76-81,共6页
Journal of Hubei Administration Institute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当代西方共识民主理论研究"(11BZZ008)
河南省政府决策招标课题"慈善事业法律规制研究"(B329)
许昌学院校内科研基金项目"我国政府职能转变的路径选择:基于第三部门的作用分析"(2010067)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