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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课程的实践性及其实施策略 被引量: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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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教育部颁布的《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年版)》(以下简称“课标”)梳理了十年新课改的经验,在理念上有所坚持,在具体课程目标、内容及其实施策略上有所调整,有很多亮点。其中,关于语文课程的性质,课标非常醒目地指出:“语文课程是一门学习语言文字运用的综合性、实践性课程”。关于综合性的问题,另文讨论。
作者 夏家发
机构地区 华中师范大学
出处 《语文教学通讯(小学)(C)》 2012年第4期8-11,共4页 Bulletin of Chinese Language Teach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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