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现行城乡二元地制存在巨大的外部利润,"小产权房"是农民分享土地非农收益的一种方式。中央政府缺乏将"小产权"纳入正式制度轨道的动力。农地上市流转和土地兼并非洪水猛兽,政府管控主义的制度设计往往与农民根据自身利益做出的现实选择相悖。农地上市流转是大势所趋。在中短期内,农地产权制度改革的大体方向只能是建立一种市场与法律共同调整的综合机制。地权改革同时须配合其他社会政治经济改革措施以满足或控制现实的各种利益诉求。应有条件地将"小产权"等民间创新需求逐步纳入正式的制度变迁轨道。
出处
《经济体制改革》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3期69-73,共5页
Reform of Economic System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正确处理‘小产权房’与农村地制创新"(08BJY055)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