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典当、小额贷款公司两类非金融机构贷款为中小企业提供资金的同时,自身也面临融资通道受限与融资服务狭窄的困境。尽管这类非金融机构为此努力尝试过、创新过,如,银行合作模式、信托合作模式和信贷资产证券化模式,但均存在合法性的挑战和潜在的法律风险。为此建议如下:在基本理念上,首先要扶持非金融机构贷款人以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其次,政府部门要加强引导。在制度创新上,一是法律规则的调整;二是鼓励非金融机构贷款人做大做强,进入资本市场;三是政府设立"小贷基金"的模式进行引导;四是建立非银行信贷资产转让平台。
出处
《经济体制改革》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3期130-134,共5页
Reform of Economic Syste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