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如何更好地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提高执法权威,加强对社会主义大市场的监管,各级工商机关都已进行了多年的探讨,并付出重大的努力。但人们仍然发现,工商机关的职能与权威并没有真正划上等号,工商管理机制的运转也不够顺畅,行动迟缓、管理滞后没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其主要原因就是现在的机构设置是一种“被动”的、等人上门的管理模式。事实已证明这种缺少“主动”和“进攻”的模式,不利于树立工商部门的执法权威,也不利于监管的到位,本文拟就机构改革、体制创新,加强工商系统内部综合执法机构建设的一些问题作一探讨。 一。
出处
《中国工商管理研究》
2000年第3期44-46,共3页
Study on China Administration for Industry & Commer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