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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调换工种,员工能否要求增加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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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1年,我与一家公司签订了一份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由我担任公司仓库保管员,月工资2000元。三个月后,公司未经我同意,即以生产人员紧缺为由,将我调到必须上夜班、噪音高、粉尘多、更辛苦的车间工作,但工资却未按车间员工计算。我曾要求公司增加工资,但被其拒绝。理由是其具有用工自主权,可以根据员工的工作能力、表现调整岗位。请问公司的理由成立吗?
作者 袁梅
出处 《农家女》 2012年第4期28-28,共1页 Rural Wom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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