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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家务劳动补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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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家务劳动补偿制度,指的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在家务劳动方面付出较多义务的,在离婚时有权请求另一方给予一定经济补偿的制度。我国《婚姻法》第40条规定: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
作者 高文波
出处 《河北企业》 2012年第5期92-93,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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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3

二级参考文献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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