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社会组织是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新涌现出来的相对于政党、政府等传统组织形态之外的各类民间性的社会组织。要转变观念,充分认识新社会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参与社会建设与管理不可或缺的一支重要力量。应高度重视新社会组织的培育与管理工作,切实加强党和政府对其的领导,准确把握其阶段性特点和本质特征,坚持一手抓培育发展,一手抓监督管理,使其发挥好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
出处
《浙江警察学院学报》
2012年第2期15-19,共5页
Journal of Zhejiang Police Colle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