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当前开放、透明、信息化的时代背景下,台州市公安局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特例"的原则,坚持"以公开促公平、以透明促公正",大力推进公安机关"阳光执法"体系建设,通过限制裁量权、阳光执法权、保障知情权、行使监督权、享有公平权,较为彻底地解决了公安机关"执法不公、不透明"的问题,顺应了时代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为公安机关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和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提供了范例。
出处
《浙江警察学院学报》
2012年第2期24-27,共4页
Journal of Zhejiang Police Colle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