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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市直单位处级领导两人配1辆车 近日出台的《南昌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明确提出:南昌市直党政机关在职县(处)级(含非领导职数)领导的公务用车,按单位领导职数2人1辆确定.
出处 《新华月报》 2012年第10期22-23,共2页 Xinhua Month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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