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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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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清理规范基础上,按照社会功能将现有事业单位划分为三个类别。对承担行政职能的,逐步将其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或转为行政机构;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逐步将其转为企业;对从事公益服务的,继续将其保留在事业单位序列。
出处 《新华月报》 2012年第10期119-122,共4页 Xinhua Month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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