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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脉我国媒体的舆论监督——从“记者黑名单事件”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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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媒体的舆论监督被视为继立法监督、司法监督以及行政监督之外的第四种监督,它是我国宪法和法律赋予媒体的权利,也是每一家有良知的媒体所应具有的基本职业操守。正确地行使媒体的舆论监督权,可以有效地弥补其他三种监督的不足,从而更好地保障民众的知情权、表达权、监督权。舆论监督既是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的题中之义,也是公民基本权利,当家作主地位的延伸。然而,近年来,恶意阻挠媒体监督的事件却屡次曝光。这当中既有当事者民主法治意识淡薄的原因,也有媒体自身报道失实、职业理想偏离等方面的原因。笔者以近日的"记者黑名单事件"为例,以期对我国的媒体舆论监督做一较为全面的"把脉"。
作者 李波
出处 《新闻爱好者》 2012年第1期23-24,共2页 Journalism Lov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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