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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龄童致残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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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年仅六岁的马学龙家住昌吉市城郊办事处九家沟村七组,离家门不远便是那条车流不断的乌伊公路。1998年7月2日下午,他在穿越公路时,被一辆急驶的'东风'货车撞压,经医院抢救后,右腿高位截肢,造成终身残疾。面对如此噩运,马学龙的父母心如刀割。根据昌吉州交警支队认定:这起交通事故中马学龙和货车司机负有同等责任。于是。
作者 李游江
出处 《新疆人大》 2000年第2期35-35,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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