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保障公民的人权是社会主义国家的本质要求。近年来愈演愈烈的暴力拆迁事件损害的是人民的权益、拷问的是政府的良心、践踏的是法律的尊严,城市房屋拆迁领域的人权保障遭受了强烈的质疑。2011年,《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补偿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在"千呼万唤"中出台了,《城市房屋拆迁指导条例》(以下简称"旧《条例》")被同时废止。新《条例》是我国城市房屋拆迁人权保障史上的一个重要的里程碑,对我国的城市房屋拆迁人权保障具有重要的意义。
出处
《当代教育理论与实践》
2012年第6期154-156,共3页
Theory and Practice of Contemporary Edu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