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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要求央企不得在境外投资非主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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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务院国资委近日发布《中央企业境外投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要求中央企业原则上不得在境外从事非主业投资;有特殊原因确需投资的,应当经国资委核准。国资委表示,目前中央企业境外投资仍处在初级阶段,境外投资为企业战略服务的意识不强,投资项目前期研究不够深入,投资风险控制能力和利用全球资本市场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办法》已于2012年5月1日起实施。
出处 《中国石油和化工》 2012年第6期36-36,共1页 China Petroleum and Chemical Indust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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