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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对百草枯采取限制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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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农业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质检总局近日联合发布公告,决定对百草枯采取限制性管理措施。公告指出,停止核准百草枯新增母药生产、制剂加工厂点,停止受理母药和水剂新增田间试验申请、登记申请及生产许可申请,停止批准新增百草枯母药和水剂产品的登记和生产许可。自2014年7月1日起,
出处 《中国石油和化工》 2012年第6期36-36,共1页 China Petroleum and Chemical Indust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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