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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河道采砂管理工作回顾与展望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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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长江干流宜宾以下四川、重庆、湖北、湖南、江西、安徽、江苏、上海等八省(直辖市)河道,全长约2940km。长江河道采砂历史悠久。机械采砂始于20世纪70年代后期。随着长江流域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建筑市场对砂石的需求量大幅度增加,促使采砂市场不断培育和迅速发展。在国务院《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之前,各类采砂船只遍布长江中下游干流河道.一度形成无序的、掠夺式的乱采滥挖局面。乱采滥挖长江河道砂石,加剧了长江中下游江岸坍塌,影响了河势稳定,危及长江防洪安全和通航安全以及沿江两岸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其危害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改变河势,危及堤防安全;二是堵塞长江航道,引发海损事故;三是破坏涉水设施,危害水生态环境;四是恶化社会治安,影响社会稳定。与此同时.采砂管理工作却十分薄弱和混乱,主要表现为:一是管理体制不顺,多头管理,权责不清,没有明确责任主体和各部门的管理责任;二是“政出多门,以罚代管”,收费名目繁多,而且不少部门只重收费而轻视管理;三是缺乏统一的采砂规划;四是当时的法律法规对非法采砂行为缺乏明确的处罚规定;五是缺乏必要的执法人员和装备。
作者 徐勤勤
出处 《中国水利》 2012年第10期21-23,38,共4页 China Water Resourc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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