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村民自治是目前中国农村治理中最为核心与基本的制度。因此,要想搞好农村社会的管理,抓好村民自治是关键;要进行农村治理机制的创新,完善村民自治是首要内容。2008年以来,成都市为适应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需要,以建立村民议事会为突破,积极探索构建新型村级治理机制。经过三年的运行,新型村级治理机制在促进村级党组织领导方式转变、完善村民自治、以及化解农村基层矛盾与纠纷方面发挥了较好的作用。因此,它已不再是一项配合产权制度改革的权宜之计,而成为成都市加强农村社会管理、深化农村基层民主的重要制度举措。
出处
《中共成都市委党校学报》
2012年第2期42-45,共4页
Journal of the Party School of CPC Chengdu Municipal Committe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