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任何发展均表现为发展主体依据发展标准、创造发展客体并付出发展代价的一种价值建构过程,发展客体是生成、表征并规制发展性质、发展价值的一种客观历史性标志。科学合意的发展,既不是"发展主体"脱离发展客体的客观运行状态去膨胀主体需要之孤立性的自为发展,也不是"发展客体"脱离发展主体合理需要的牵引而自我设定、自我实现之单向性的自在发展。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五位一体"建设,是自觉回归人类生存发展所需要的发展客体之原生结构;"五位一体"建设的发展客体地位即从属、手段、工具地位,是保障人民群众的发展主体地位,防止各种"发展异化"的基本前提。
出处
《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5期202-207,共6页
Journal of Southwest Minzu University(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 Edition)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科学发展观理论体系研究"(08XKS005)结项成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