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领域的社会监督,鼓励举报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及时发现并排除重大事故隐患,制止和惩处非法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卵.》(国发[2011]40号)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出处
《化工安全与环境》
2012年第19期4-5,共2页
Chemical Safety & Environ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