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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技术推广法修正案草案凸显3大亮点(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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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各级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属公共服务机构。草案明确,“各级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属公共服务机构”,“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不再从事经营性推广服务。”专家指出,这确定了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公益性定位,意味着所有县、乡镇,甚至更基层的农技推广工作者100%的工资将由国家支付,该项规定的执行将从根本上稳定我国农技推广队伍,为国家农牧业现代化建设确立根本基础。
出处 《福建农业科技》 2012年第3期100-100,共1页 Fujian Agricultural Science and Technolog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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