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各级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属公共服务机构。草案明确,“各级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属公共服务机构”,“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不再从事经营性推广服务。”专家指出,这确定了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公益性定位,意味着所有县、乡镇,甚至更基层的农技推广工作者100%的工资将由国家支付,该项规定的执行将从根本上稳定我国农技推广队伍,为国家农牧业现代化建设确立根本基础。
出处
《福建农业科技》
2012年第3期100-100,共1页
Fujian Agricultural Science and Technolo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