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唐君毅认为,中国哲学中的"理"有物理、空理、名理、性理、文理、事理六种含义,其中"性理"最能代表中国哲学精神。"性理"即是"仁理",所以"性理"具有"生生义"。"性理"之生生内具某些特质,这些特殊性质正是"性理"之作为哲学范畴的价值所在。概言之,唐君毅对于"理"的诠释,不仅揭示出"理"本有的诸多意涵,而且赋予了新意,从而增弘了"理"之生命。自然,在具体诠释环节,以及对诸"理"关系的定位,唐君毅的工作似有完善的空间,而这也是我们努力的方向。
出处
《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3期139-150,共12页
Journal of Sun Yat-sen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 Edition)
基金
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南京大学儒佛道与中国传统文化研究中心重大项目"儒学概念
问题价值综合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