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财政调控对促进公共教育基本目标的实现具有主导作用。预算制度则是公共教育财政调控的首要工具。对义务教育而言,县级预算应当努力实现县内教育资源的公平配置;省级和中央转移支付应该用于弥补县际和省际预算投入差距。对高等教育而言,省级预算应当在保障基本教学科研经费的基础上,利用倾斜性拨款引导高校服务方向与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方向相一致,并通过专项拨款、合同拨款的方式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率;中央转移支付用于弥补省际预算投入差距,省际高等教育转移支付用于解决高等教育产出外溢的问题。为实现公共教育预算调控目标,应当建立健全公共教育绩效预算制度,并以国库集中支付制度、部门预算制度和单位预算制度与之配套。
出处
《教育学术月刊》
北大核心
2012年第5期54-56,共3页
Education Research Monthly
基金
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1年度单位资助教育部规划课题"公共教育财政适应国家财政体制改革与法律化研究"(课题编号FFB110011)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