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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北京流动人口聚居过千户须建居委会 今后.在北京,整建制“农转居”的村,不涉及整体搬迁的,应及时申请成立社区居民委员会,实行礼区化管理;居、村民混居的村,居民户数超过500户(含)以上的,可申请设证社区居委会;流动人口聚居区,1000户以上的.应及时设立社区居委会,叮下设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委员会。
出处 《品牌》 2012年第4期7-7,共1页 Bra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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