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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科研经费间接成本补偿机制改革问题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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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多年来,来自国家财政投入的高校纵向科研经费只能用于科研课题本身的直接成本,而对于支撑学校整体科研实力的基本设施建设、管理与运行以及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等未能发挥综合补偿与支持作用。回顾10年来我国各渠道科研经费资助体系和管理办法,课题成本与经费支出始终围绕着开展课题研究设置相应的直接成本核算科目,依照预算任务书进行严格地会计核算。对于承担任务单位的间接成本补偿问题,始终没有很好地解决。财政主管部门的解释是:目前国家对科研院所和高校均安排了基本运行经费,包括房费、水费、电费、固定资产使用费、科研人员工资薪金等,可以统筹用于开展科研工作所需的有关运转经费,弥补相关管理成本。同时均允许列支管理费,用于课题研究过程中使用承担单位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日常水、电、气、暖消耗,以及其他有关管理费用的补助支出。
作者 曲大成
出处 《教育科学文摘》 2012年第2期30-31,共2页 Educational Science Abstrac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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