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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颁布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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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国教育新闻网消息江苏省近期颁布《县(市、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主要指标》,其中规定,每年15%左右的骨干教师、专任教师按规定在区域、城乡、校际流动,公办学校择校生比例低于招生总数的10%,四星级普通高中70%以上的招生指标均衡分配到所有初中学校,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90%以上在公办学校就渎,多举措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出处 《云南教育(视界)》 2012年第8期3-3,共1页 Journal of Yunnan Edu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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