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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规范民办教育发展 400米内限开1所民办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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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云南网消息《云南省民办教育杉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日台,“办法”提出,在省内设立民办教育机构应当符合所在地教育发展的规划,布局合理。幼儿园在400米、中小学在800米范围内不重复审批设置。其中,民办教育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买卖、变造、出租、出借办学许可证。校长年龄均不得超过70岁。“办法”将从今年5月1日起施行,一系列“紧箍咒”将力求规范云南民办教育发展。
出处 《云南教育(视界)》 2012年第8期4-4,共1页 Journal of Yunnan Edu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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