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反腐败是一项复杂的工程,需要社会各方面的配合,公众参与是反腐败过程中不可或缺的力量。近年来,我国公众在反腐倡廉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统计显示,“在检察机关立案侦查的案件中,群众举报或通过群众举报深挖出来的职务犯罪案件占立案总数的70%以上。根据透明国际组织的标准,CPI(Corruption Perceptions Index)指数在8.0以上的国家即被称为清廉国家。据透明国际披露的资料显示,芬兰、瑞典、澳大利亚、新加坡、美国、德国等国长期居于世界清廉指数的前列。纵观这些清廉国家的反腐败实践,公众参与反腐败是各国廉政建设不可或缺的一环。廉洁指数较高的国家在公众参与反腐败方面有较多的实践经验,值得我们借鉴和吸收。
出处
《行政管理改革》
2012年第4期51-55,共5页
Administration Refor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