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前的法律体系在规制跨国公司的人权责任时面临着诸多挑战:跨国公司并非国际法上的义务主体,其母公司和子公司在国内法层面的责任分担也不甚明确。因此,强化跨国公司的人权责任需要进一步完善国际人权法体系,促进国内法对国际人权标准的认可与转化,将跨国公司置于更广泛的法律控制之下。同时,还应该激励公民社会的发展、加强东道国与母国的合作,引入更具人文关怀的公司治理和规制理念。
出处
《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3期101-104,共4页
Wuhan University Journal:Philosophy & Social Science
基金
武汉大学人文社会科学自主科研项目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