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量刑建议是公诉活动的重要内容,是法院量刑裁判的事实依据和重要参考。量刑建议本身并不具有启动法院量刑裁判程序、界定法院量刑裁判范围的效力。但是,量刑建议通过量刑信息供给的正向引导和反向的量刑纠偏作用仍然能够规范和约束法院的量刑裁判权。引入量刑建议后,检察机关需要转变"重定罪、轻量刑"的传统公诉意识,坚持检察官的客观公正,建立证据开示制度,以提供客观全面的量刑信息;同时,做好量刑建议与判决书说理和量刑抗诉制度的有效衔接,最大限度地发挥量刑建议的效用。
出处
《内蒙古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3期47-52,共6页
Inner Mongolia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