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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大疾病或享地方专项医疗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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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日前联合下发《关于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试点工作的意见》。《意见》指出,因患重特大疾病致贫,难以自付医疗费用的中国公民,有望在基本医保外,再享受所在地方政府的专项医疗救助。
出处 《党的生活(青海)》 2012年第5期60-60,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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