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应进一步完善简易诉讼程序的内容。这是因为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第一,案件所适用的诉讼程序应当根据案件的简易和复杂程度这一客观标准,通过立法的方式加以确定。如果任由当事人单方面约定适用简易程序,则将隐含着很多无法预测的风险。例如,简易诉讼程序中允许通过当事人的口头诉讼行为,但如果是比较重大或复杂的民事案件也通过当事人约定适用了简易程序进行诉讼,那么,法官将难以确定当事人所争议的事实范围以及争议的法律焦点,也很难精准确定当事人诉讼请求的范围。
出处
《中国人大》
2012年第9期30-30,共1页
The People's Congress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