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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重金属污染防治纳入官员综合考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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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从镉超标“毒大米”,到云南曲靖铬污染事件,再到如今的广西龙江河镉污染事故,“连续发生的重金属污染事件,表明中国重金属污染防治已刻不容缓。”全国人大代表、富润控股集团董事局主席赵林中接受记者采访时呼吁,建立惩罚性赔偿机制,降低赔偿的实施条件、提高惩罚性赔偿的数额,同时将重金属污染防治成效纳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作为官员综合考核评价和企业责任人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出处 《中国人大》 2012年第9期31-31,共1页 The People's Congress of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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