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齐大宰归父盘(《集成》10151)中的"祈"作■、蔡叔季之孙■匜(《集成》10284)中的"祈"作■,应隶定为■,从"兽",是■的另一个异构字。而学者多隶■为或■,于构形皆无说。两周金文中,"单""兽"可互代。曾侯子镈(《商周金文资料通鉴》15762、15763、15764、15765)有■,应隶为■,为"鐘"的异构。■簋(《集成》3888)中的■字,应为"得"之后起形声字。
出处
《吉林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12年第3期33-34,共2页
Journal Of Jilin Normal University:Humanities & Social Science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