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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扬“三为”精神 强化效能建设 全面提升消费维权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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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切实维护好消费者合法权益既是扩大消费需求、增强消费信心、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手段,也是保民生、顺民意、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内在要求。工商部门是市场经济监管和工商行政执法的综合职能部门,是推动经济发展和保障民生的重要执行系统,在工作中将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大力发扬敢为、能为、有为的“三为”精神,不断强化效能建设,全面提升消费维权工作水平,努力再创消费维权工作新局面。
作者 黄波
出处 《重庆行政(公共论坛)》 2012年第2期19-19,共1页 Chongqing Administr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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