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心理理论的理论解释
心理理论的概念最早由Premark和Woodruff于1978年在《黑猩猩有心理理论吗》一书中首次明确提出。心理理论是指个体对自己和他人心理状态(如需要、信念、意图、愿望、情绪等)的认识.并由此对相应行为作出因果性的预测和解释。之所以将心理理论称为一种“理论”,Premark和Woodruff认为这种能力实际为一个推理系统,通过这一系统对不可观测的心理状态进行推测,可对他人的行为进行预测.因而可将该推理系统视为一个“理论”^[1]。
出处
《中国听力语言康复科学杂志》
2012年第3期215-218,共4页
Chinese Scientific Journal of Hearing and Speech Rehabilit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