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长期的"市管县"财政体制下,省、市级政府通过各种方式集中下级财力,却将事权层层下放,使得下级"财事"两权不匹配,导致县乡财政陷入困境。因此,要改变县乡"财事"两权不匹配的现状,将财政权力上移至省是一种可行的途径。本文试从分权视角,在对现有"省管县"改革试点的经验与问题进行探讨的基础上,提出通过明确各级政府的职能与事权、确定各级政府的税收收入、赋予基层政府适当税收自主权、规范省以下转移支付方式、统筹市县发展、建立与"省管县"财政体制相适应的行政体制等构建起"省管县"的财政体制。
出处
《求索》
CSSCI
2012年第4期57-59,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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