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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幼儿配方食品今后不得添加牛初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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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婴幼儿配方食品中不得添加牛初乳以及用牛初乳为原料生产的乳制品。针对国家质检总局询问的关于进口牛初乳类产品适用标准问题,卫生部作出回应。新规定自今年9月1日起执行,此前按照相关规定生产或进口的产品可在保质期内继续销售。牛初乳是指健康奶牛产犊后七日内的乳。卫生部指出,在普通食品中添加牛初乳为原料的乳制品,应当按照相关食品标准执行。
出处 《食品工业》 北大核心 2012年第5期121-121,共1页 The Food Indust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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