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对于民主政治来说,公共领域的存在是其不可或缺的客观条件。民主政治确实有其不可否认的公共性或公开性,但民主政治的运行或民主政治目标的实现却又在一定程度上、一定范围内不得不诉诸对隐私的认可和保护。在民主政治中,政治权力的合法性根源来自被统治者的同意,而如果没有隐私权的保障,则被统治者的同意就可能是在受到强制或压迫的情况下作出的,因而可能是非真实的、不情愿的同意。没有隐私权,基于被统治者之同意的民主便成了无根之木,民主政治的基础也就不复存在。
出处
《天津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3期53-57,71,共6页
Tianjin Social Sciences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社会公共生活中的隐私伦理研究"(项目号:10BZX062)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