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对孕12~18周来院要求终止妊娠、检查无前列腺素禁忌证的96例健康妇女,试用米非司酮伍用米索前列醇进行药物引产,报告如下。1 临床资料1.1 一般资料 1996年9月至1998年1月就诊于我院计划生育科妊娠12~18周要求终止妊娠的96例,平均年龄28.22岁(19~48岁),初孕64例,经孕32例。用药前全部进行血、尿常规,出、凝血时间,肝肾功能,胸部透视,心电图及B超胎位、羊水深度检测,均无病理情况存在。
出处
《中国基层医药》
CAS
2000年第1期74-75,共2页
Chinese Journal of Primary Medicine and Pharmac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