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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合同未采书面形式 已经履行同样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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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编辑同志:我作为农民工于2011年6月与一家公司签订了一份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约定我担任技术指导,月工资3000元。四个月后,公司经与我协商,决定由我担任部门主管,月工资上调到4500元。但双方就此变更只是口头约定,而未采用书面形式。此后我一直在新岗位工作,公司也一直按新标准发放工资。可近日公司突然要我回到原岗位,
作者 程成
出处 《乡镇论坛》 2012年第13期39-39,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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