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搭建四个平台 加强公职律师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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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早在2005年,我们福州市工商局就制定了公职律师队伍建设规划,重点突出公职律师培养和相关试点。2010年7月1日,“福州市工商局公职律师团”挂牌成立,福州市工商系统首批9名公职律师成为公职律师团成员(目前成员已达18人)。同时,我局根据总局《关于在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管理系统开展公职律师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力争用在3—5年的时间培养一批法律素养高、业务能力强的公职律师。为此,我局着力搭建四个平台,不断加强公职律师队伍建设。
作者 张永华 陈铿
出处 《工商行政管理》 2012年第9期38-39,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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