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前在安全标准化工作相关文件及其他法律法规或文件中,对预案的编制做出了不同要求,要求生产经营单位编制的预案种类较多,通过分析各法规对预案的不同要求,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重大危险源预案》、《关键装置部位预案》、《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预案》着手,介绍各预案的要求,帮助生产经营单位更好地理解该4种预案。通过以上的分析,明确了以上几种预案的关系,有助于企业建立框架结构清晰的应急预案体系。
出处
《化工安全与环境》
2012年第20期8-9,共2页
Chemical Safety & Environ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