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网络群体性事件作为一种新形式的群体性事件已经逐渐成为影响社会舆论和社会行为的重要因素。从构建和谐社会出发,我国应从依法治国的角度以及网络力量现实化、参与主体多元化等角度,明确其成因及其与一般群体性事件的区别。在防控及疏导方面,应弘扬社会主义法治观念、构建法律预防控制机制,建立并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全方位地对网络群体事件进行有效的防控和心理疏导。
出处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
2012年第5期6-8,共3页
Journal of Hubei University of Police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10XKS007)"构建和谐社会的心理疏导系统"的子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