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以学生学费缴纳为主体收入的民办高校,从消费者权益的立场来考量民办高校的教育功能和管理运行机制,较易理解,也较易评价。作为消费者,知情权是学生最重要也是最基础的权利,是学生参与学校管理、保护自身利益的前提。但学校和学生存在着信息不对称,利益不相容和责任不对等问题,为消除民办高校"隐蔽行动"和"隐蔽信息",需要保护学生作为消费者的正当知情权益。因此,除了加强政府监管、完善学校内部管理制度和健全校务公开机制外,应从学生角度出发,通过切实可行的制度,使学生能参与学校管理,监督学校运行,有必要建立承诺、征询、报告、公示、申诉等制度,最大限度降低侵害学生利益事项的发生。
基金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和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晨光计划"资助项目"民办高等院校校务公开体制机制研究"(09CGB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