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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论文常见标点符号误用例析(三):冒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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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GB/T15834-1995《标点符号用法》规定:"冒号的形式为(:),用在称呼语后面,表示提起下文;用在‘问、答、说、想、认为、指出、宣布、证明、发现、透露、表明、例如’一类动词的后面,表示提起下文;用在总说性词语后面,表示提起下文;用在需要解释的词语后面,表示引出解释和说明。"
作者 李在蓉
出处 《油气储运》 CAS 2012年第5期386-386,共1页 Oil & Gas Storage and Transport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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