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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引税”的危害及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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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引税”,是将本不属于自己区域内的税收(主要对象为施工、运输等企业的税收),通过各种非正规途径“拉”到、“借”到或“买”到自己辖区,以获得超过实际的财政返还或政绩回报。它一般由纳税人、中介人、税务机关和乡镇政府共同参与完成,税务机关依法依率征收税款,乡镇政府按异地纳税人缴纳税款的一定比例(一般按乡镇政府税收留成部分的30%左右,高的40%,甚至更高)支付“奖励资金”、“税收返还”等。
作者 张绍敬
出处 《时代经贸》 2012年第10期117-118,共2页 TIMES OF ECONOMY & TRA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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